「第十屆教育部臺灣台語及臺灣客語文學 獎」徵文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01209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文學獎之參與人數,並加強本土語文教育之推廣,請貴局(府)惠於協助宣傳旨揭文學獎徵文訊息,並於國、中小學宣導本土語文教學可利用首揭文學獎歷屆作品
集。
三、首揭文學獎徵稿期程自114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為鼓勵各界踴躍參加,將徵文時間延長至114年11月14日(星期五)
另有關旨揭文學獎歷屆得獎作品集,已公布在「教育部語文成果網」(https://language.moe.gov.tw/)—「語文推廣類」—「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」單元項下。
附件
教務處 郤佳源 2025/10/28 ~ 2025/11/14